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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丰镇市使用自治区衔接资金(支持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工程建设)及项目安排计划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7-29 17:10:27 访问量:1307
按照《乌兰察布市财政局 水利局关于下达2024年自治区衔接资金(支持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工程建设)的通知》(乌财农 [2024]391号)文件精神,乌兰察布市财政局、水利局下达我市2024年自治区衔接资金(支持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工程建设)209万元,计划分配1批项目实施(详见附件)。公告期2024年7月27日至2024年8月5日,共10天。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监 督 单 位:丰镇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
丰镇市水利局
监督单位地址:丰镇市南新建街8号
监 督 邮 箱:fzryb0810@126.com
监 督 电 话:0474—12317 0474—3262366
附:丰镇市衔接资金(支持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工程建设)及项目安排计划
丰镇市水利局
2024年7月26日
丰镇市衔接资金(支持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工程建设)及项目安排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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