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正文
关于向内蒙古华新弘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5-29 11:05:25 访问量:589
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丰镇市分局受理了内蒙古华新弘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经审查,该单位符合许可证核发条件,现决定向内蒙古华新弘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内蒙古华新弘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许可证编号:1509810001
单位住所:乌兰察布市丰镇市氟化工业园西区
法人代表:许恒睿
设施地址:乌兰察布市丰镇市氟化工业园西区
经营方式:收集、贮存。
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废弃镉镍电池HW49(900-044-49)
核准经营规模:1万吨/年
有效期限:2024年4月12日-2025年4月11日
初次发证日期:2024年4月12日
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丰镇市分局
2024年5月28日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