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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丰镇市2024年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年度治理计划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4-02 15:59:40 访问量:223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九条要求,采矿权人应当在每年3月底前编制完成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年度治理计划书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现将丰镇市源丰玉浮石开采有限责任公司浮石矿、内蒙古自治区丰镇市官屯堡乡山岩村普通建筑用玄武岩矿、丰镇市金润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桦树坡铁矿、丰镇市官屯堡乡大沙沟河道普通建筑用天然砂矿、内蒙古丰镇市沟掌铁矿《2024年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治理计划书》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丰镇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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