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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1-03 15:30:13 访问量:87
根据《乌兰察布市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乌财农〔2023〕1412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丰镇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80万元,用于丰镇市村级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其中官屯堡乡小庄旺村70万元、官屯堡乡官屯堡村70万元、三义泉镇大泉村70万元、三义泉镇甲拉村70万元)。下达丰镇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20万元,用于丰镇市普惠易地移民小区改造提升工程项目。下达丰镇市民族事务委员会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95万元,用于丰镇市2024年碧兴园绿色种养牛繁育基地建设项目。
请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公示时间为10天,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拨打电话反映或到监督单位反映。特此公告。
监督单位:丰镇市纪委监委驻乡村振兴局纪检组
监督电话:12317
0474-3268086
监督邮箱:zyf1521@126.com
丰镇市财政局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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