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丰镇市2024年乡村振兴巩固任务年度项目计划的公告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开展2024年巩固成果任务衔接资金项目评审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工作实际,我市2024年纳入乡村振兴巩固任务年度项目11个,涉及资金7645.6万元。现将丰镇市2024年乡村振兴巩固任务年度项目计划表予以公告。公告期10天(11月30日—12月9日)。
监督单位:丰镇市纪委监委驻乡村振兴局纪检组
监督单位地点:丰镇市北山回迁1号楼
监督邮箱:zyf1521@126.com
监督电话:0474-12317 0474-3268086
丰镇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