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丰镇市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会的公告(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丰镇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于2023年11月份召开丰镇市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会,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专家及有关方面的意见。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丰镇市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方案
二、听证会参加人构成及产生方式
1、人员构成
本次听证会安排听证会参加人(以下简称“参加人”)20名。包括:消费者8名、市人大代表1名、市政协委员1名、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保护人员1名、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3名、丰镇市地区出租汽车企业代表2名、政府部门代表2名和专家学者2名。
2、产生方式
消费者参加人员由报名产生。凡符合条件者,可持本人有效证件于2023年10月15日前到丰镇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收费管理股(地址:丰镇市旧城区回迁市场3号楼。联系人:张乐伟、王志文。联系电话:0474-3265342,传真:0474-3265342)报名。参加人员按照报名顺序选取产生。报名人数不足时,由丰镇市交通局委托相关社区推荐产生。报名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丰镇地区居民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有效证件;
(2)有一定调查研究、分析问题能力,能够客观发表意见,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3)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2次公告中,需要公布姓名、职业等);
(4)对丰镇地区出租汽车行业和运价情况有一定了解;
(5)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3、巡游出租车驾驶员和经营者参加人由市出租汽车行业协会推荐;专家学者参加人由交通运输局聘请产生;其他参加人分别由相关单位推荐产生,推荐单位请于2023年10月15日前将推荐人员的姓名、性别、单位、职务和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报丰镇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收费管理股。
三、旁听人员报名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确定旁听人员为4名,旁听人员同时作为消费者参加人候选人员。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旁听人员在听证会上不进行发言,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会后以书面形式告知我委。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10月15日前到丰镇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收费管理股(地址:丰镇市旧城区回迁市场3号楼。联系人:张乐伟、王志文。联系电话:0474-3265342,邮箱:fzfgw2010@126.com报名。)
四、新闻媒体报名
请有意参加听证会的新闻媒体记者,持有效记者证,于2023年10月15日前到丰镇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收费管理股(地址:丰镇市旧城区回迁市场3号楼。联系人:张乐伟 王志文。联系电话:0474-3265342,邮箱fzfgw2010@126.com报名。)
特此公告
丰镇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