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绿源(内蒙古)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废液晶电视机/显示器、废主机、废空调及吸油烟机等九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回收利用项目公示
公示主体:华新绿源(内蒙古)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7天
审批单位:丰镇市自然资源局
公示期限:2023年8月21日-- 2023年8月27日
设计单位:山西中条山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华新绿源(内蒙古)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名称:废液晶电视机/显示器、废主机、废空调及吸油烟机等九类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回收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丰川循环经济开发区丰镇产业园(西园区)
公示内容:
本项目位于丰川循环经济开发区丰镇产业园(西园区)华新绿源院内。本次工程新增年处理监视器10万台(依托原有电视处理线设备);新增吸油烟机处理线1条,年处理吸油烟机30万台;新增燃气热水器/电热水器处理线1条,年处理燃气热水器/电热水器30万台;新增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处理线1条,年处理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70万台;新增移动通信手持机/电话单机处理线1条,年处理移动通信手持机/电话单机100万台。因此,根据工艺及生产条件需建设戊类车间—1座,戊类仓库—1座以满足生产需求。
现就此项目进行公示。
附注:
1.意见反馈方式:书面意见请送至丰镇市自然资源局4005室
联系人: 史小军
联系电话:3256665(工作时间)
2.有效反馈时间:公示期间。
3.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并写明真实姓名、电话、联系住址。
4.本案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如需要求听证的,应于本案公示期限内携带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户口本和身份证向拟审批单位丰镇市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
5.如在公示期间,相关利害关系人未向我局提出异议,则视为对该方案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