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采购评审服务公告
现有丰镇市林业和草原局将“丰镇市2023年造林补助项目”预算评审报审至丰镇市财政局项目评审中心。丰镇市财政局项目评审中心现采购该项目评审服务。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单位:丰镇市林业和草原局
项目名称:丰镇市2023年造林补助项目
项目内容:灌木林改造项目包括灌木林平茬2万亩,异地补植柠条造林2万亩。人工造林项目包括人工乔木造林0.7万亩,人工灌木造林0.3万亩。
报审项目金额:灌木林改造项目392万元、人工造林项目742.5万元
评审阶段:预算
采购方式:比选
二、采购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拟接受委托中介机构必须响应丰政办发〔2015〕43号文件、丰财字〔2020〕60号文件精神,按规定时限9个工作日内保质保量完成项目评审业务,出具评审报告。
三、采购程序
1、依据《丰镇市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委托中介机构实施方案(修订版)》(丰财字〔2021〕292号)和《关于丰镇市本级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业务计费标准的通知》(丰财字〔2021〕61号)文件要求,评审费用经测算15万元(含15万元)以下,采取在丰镇市人民政府官网先发公告,3天后根据报名情况进行比选确定。
2、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即2023年3月28日—3月30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北京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自动顺延)
采购人:丰镇市财政局项目评审中心
地 址:丰镇市财政局二楼西侧
联系人:赵俊俊
电 话:0474-3268906 邮 箱:1228817426@qq.com
截止时间:2023年3月30日18:00整
报名公司可将公司情况、技术力量、与比选项目相同或相关工作业绩等方面资料(如以分公司报名以上资料需提供分公司资料)以PDF格式发送至以上邮箱,邮件以“公司名称+比选项目名称+报名资料”为主题发送。期间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评审中心提出询问,评审中心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特别说明:资格审查贯穿评审整个过程,一经发现挂靠等不良行为,将该中介公司列入“黑名单”,停止委托业务,且三年内不考虑委托。
欢迎广大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踊跃报名参加。
特此公告!
丰镇市本级财政投资项目委托
中介机构政府采购工作小组